竞技运动是和平时代的战争。
运动员是和平时代的猛将豪杰甚至英雄。
赛场是现代的史诗剧场/角斗场。
明白了这点,许多对运动员的偏见,自会迎刃而解。
今年春天,我去到那不勒斯著名的马拉多纳墙,看到那里人山人海。马拉多纳的各色涂鸦与绘画,占了一整面墙一条街,甚至流溢而出:街头玩具店有他,广场涂鸦有他,街头孩子穿他的球衣踢球。
尽管马拉多纳为那不勒斯踢球的岁月——1984-1991——都过去三十多年了,人都去世三年多了,那不勒斯还铭记他。甚至他1986年世界杯对英格兰那个不算光彩的手球照片,那不勒斯人也顶礼膜拜。当然咯,马拉多纳效力那不勒斯期间,的确带球队拿下两个意大利甲级联赛冠军,但2022-23季,那不勒斯拿下队史第三次意甲冠军时,墙上的主题涂鸦也要画上马拉多纳的画像,俨然“是他在保佑我们!”
酒店前台的大叔跟我说,马拉多纳不止在那不勒斯,甚至对整个南意大利都被奉为足球之神。意大利足球历来由北方三强——尤文图斯、AC米兰和国际米兰——统治,那不勒斯作为意大利南部重镇,长期忍气吞声;马拉多纳横空出世,带那不勒斯夺冠,让南方扬眉吐气:那一代那不勒斯人的自尊与热情,都是他给的。自马拉多纳以后,那不勒斯球迷相信:
“神是存在的”。
一个球星,可以对一座城市产生偌大的影响?
甚至,影响的不只是城市。
1986年世界杯1/4决赛,阿根廷对英格兰:英阿之间刚出过马岛战争,这场比赛遂有国家对决的意味。马拉多纳先一个狡猾的手球得分,再一个世纪进球淘汰英格兰,当时解说员维克多·雨果·莫拉雷斯,有一段传奇的解说,译成中文,大概意思:
“马拉多纳拿球!两个人在缠他。马拉多纳触球,足球天才向右冲刺,摆脱第三个人,要给布鲁查加了!还是马拉多纳带球!天才!天才!!天才!!!哒哒哒哒哒哒!进球!!!!!!进球!!!!!!!!!我要哭了!!!!亲爱的上帝!足球万岁!!!!进球!!!!!迭戈进球!马拉多纳!这足以让我流泪了,原谅我!!马拉多纳,一个让人无法忘却的奔袭!历史级的演出!你是哪个星球来的呢?来唤醒那么多英国人?来让整个国家为阿根廷挥手庆祝?!阿根廷2比0英格兰!迭戈!迭戈!迭戈·阿曼多·马拉多纳!谢谢上帝!为了足球!!为了马拉多纳!为这一切的眼泪!!!阿根廷2比0英格兰!!!”
这份感情,远不止一场体育比赛了。
他们对马拉多纳寄托的感情,远不只是个足球运动员了。
奈飞的纪录片也描述过类似意味:1950-1970年代,巴西经历了工业化和动荡;所以贝利的1958、1962和1970三个世界杯冠军,对巴西人而言,远超足球的意义:那是真正的球王,真正的国家英雄啊。
如果您去跟那不勒斯人或阿根廷人说,马拉多纳私生活乱糟糟,毛病一大堆,球场上是天神,球场下不怎么样,对面如果只是朝您翻白眼,都算脾气好了。
体育竞技经常连一起。
但现代的体育和竞技,其实已是两回事。
都说现代运动的精神,是更高、更快、更强。大家都说友谊第一比赛第二,只看过程不论成败。比如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前,美国篮协认为:奥运会有一种业余的精神——这么说不是贬低奥运会的水平,而是:比起职业体育错综复杂唯利是图的架势,奥运会,的确更多那种本真的、热爱的劲头。
我也很喜欢这份纯真劲头:我还记得,亚特兰大还是悉尼,某届奥运会,某小国来了个游泳运动员。没什么成绩压力,每天在奥运村独自升旗,然后四处溜达;到游泳比赛时,毅然出战:确实游得不快,到最后落后别人一圈。大家都到了,他还在独自奋力地游。全场观众给他鼓掌。游到了,他起来,微笑着接受被淘汰的命运,继续在奥运村晃荡。我喜欢这样的故事,喜欢他在奥运村阳光灿烂的样子。奥运会可以是和平时期的战争——但也可以是和平时期的游戏。再壮丽,毕竟也是个游戏。就像许多年前,中学生校运会时,大家带着看热闹的心情,全情投入地叫好。
但现代竞技是另一回事。
体育是修养。
竞技是战斗。
竞技体育的第一名是冠军,我一直觉得把champion这个词翻成冠军,真好。
中文里冠军的意思?勇冠三军。元朔六年,霍去病功冠诸军,封冠军侯。所谓冠军,沙场浴血,一刀一枪,杀出来的。而冠军的英语champion这个词,以前常用于封建时代,骑士决斗常见:那也是快马长矛,翻蹄飞尘,生死一线。
大概,体育运动需要和平,可以友谊第一比赛第二。
但冠军这个词,连同竞技本身,跟战争有关。
古代奥运会,赢家获得崇拜,甚至被立起雕塑。
因为那可以看做城邦之间勇士们不流血的决战,因为运动能力在古希腊有实实在在的意义:古希腊城邦之间的战争,每个公民都要上阵。这种战斗中,英勇是最好的美德。所以在希腊史诗中,最受崇拜的往往是最卓越的勇士。
类似的,隋末,张须陀带领的河南讨捕军纵横关东,长安于是专门有卖张须陀的玩偶,连带张须陀手下的猛将秦琼和罗士信也扬名天下——这两位尤其是秦琼,后来的功业名声,自不用多说了。听上去,像不像现代运动员的偶像待遇?
战争时代的战争英雄,和平年代的体育明星,就这么挂了钩。
而现代的体育场和球场,就是战场,现代的英雄剧场。
众所周知,伟大的足球队,自有他们伟大的主场。博卡青年的糖果盒,皇家马德里的伯纳乌,巴塞罗那的诺坎普,AC米兰的圣西罗,曼联的老特拉福德,利物浦的安菲尔德……
英格兰的球场普遍有着午后阳光的色调,球迷坐得整整齐齐,你传出一系列好球,球迷会拍出一段悦耳的掌声,每个进球,球门后方的球迷会立刻制造一种海裂山崩的咆哮气氛……
意大利的球场曾经流行放焰火,在雾气蒙蒙之中,意大利人在球场的座位上溜达、蹦跳、抖焰火、秀文身、吃披萨,像疯狂的野炊。阿根廷和巴西的球场一度为了把球迷和球场隔开,树立过铁丝网,于是南美足球联赛常有进完球的英雄爬上铁丝网,而球迷像潮水一般拍向铁丝网,也开始攀爬,企图去拉拽扯抱他们的英雄。
皇家马德里的老总弗洛伦蒂诺,对此别有心得。21世纪初他巨资构建“银河战舰”,收罗当世顶尖球星时,遭遇许多足球业内人士的批评,认为他只在意球星,不讲足球战术规律。
但弗洛伦蒂诺认为:好的足球就是“把全世界最伟大的球员都买来”,创造出宏大的幻觉,获得巨大的利益,然后继续投资。为此,他甚至提到了“传递福音”这样的说法:他要凭借手握的球星,让皇马的主场变成一个梦剧场,让皇马全球化。
皇马应该让每场比赛都变成一个充斥着热情、梦想、期待、幻觉的大戏。齐达内的盘带,外星人罗纳尔多的奔驰,菲戈的细腻步伐,贝克汉姆的长传与任意球,都可以是现当代艺术;最后全世界都会爱上皇马:壮丽、智慧、勇气、灵巧、不懈。
值得一提的是,弗洛伦蒂诺曾经的左右手何塞·安赫尔·桑切斯——曾经是游戏公司世嘉的工作人员——认为足球与电子游戏有类似之处:给球迷提供代入感,以及现实生活中无法企及的壮丽场面。他也要求所有的合作方都意识到皇马的宗旨:皇马不像意大利或德国的豪门,要求比赛条理清晰、战术明确、结果至上。他希望球迷们觉得,最顶尖的足球比赛,就是一场视觉盛宴,是壮观场面,是现代艺术,是表演,是最高级的享受。
佛罗伦蒂诺说得好:
最顶级的球队,本质上类似于电影公司,球星可以媲美顶尖影星,“为球迷呈现一部巨星主导的电影。”
乔丹绝杀完之后的敲地板和握拳,雷吉·米勒的割喉礼,罗伯特·巴乔的单手指天,卡卡的双手举天,亨利的双膝跪地滑行,C罗的siuuuuu。这一切英雄雕塑,都是与现场观众的互动。
传统体育爱好者们,有一种原教旨精神:体育应该健康活泼,让人的身心完美发展。
这样自然没错,作为业余体育也是好的。
但竞技体育不一样。
现代竞技体育,能通过媒体传播,让无数观众投入热血,不是那份田园牧歌的姿态,而是人与人的对决。
无数现代竞技运动,本质是面向观众群、模仿战争的一种演出。绝大多数观众看体育比赛时,就是在看简化了的、和平时期的战争。体育理想的境界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,但竞技爱好者真正爱看的,依然是击败对手,是“我支持的球队击败了对手”。竞技运动是现代的娱乐业,有时和健康未必划等号——比如,美国的职业体育发展联盟独步天下,而肥胖率高到58%……
但这不妨碍职业运动员们当下的定义:和平时期,竞技产业是填补人类对抗需求的战斗英雄。
一旦认定了现代竞技体育是和平时期的战争,那自然要为了胜利无所不用其极——战场上的英雄们休闲时会追求健康平安,但战斗时会为了胜利,不惜伤痕累累。
前天举过曹景宗的例子:他不讨梁朝文臣们的喜欢,但他作为梁朝名将,实实在在地以功绩令人心折。类似的,阿根廷普通人不会在意马拉多纳那些场外的事——只要他能为阿根廷带回胜利。
当然也有人会觉得,只有某些项目的运动冠军称得上英雄——这就有些偏激了。
比如我们都知道,足球是世界第一运动,但在美国似乎不是如此。美式橄榄球在美国受人追捧,但欧洲人会更喜欢英式橄榄球。棒球离了美国和日本,热度也会打折扣。印度人为板球死心塌地。中国的乒乓球天下无对。印尼第一运动是羽毛球。
每个地方自有其普通人热爱的运动,以及为之付出努力的顶尖运动员。
如果不喜欢或不了解一项运动,私心觉得某运动明星不符合社会规范理想中的健康文雅,无所谓。
这不妨碍现代竞技持续成长,成为如今我们所知的样子:
赛场是梦剧场,比赛是壮丽演出,是和平年代的战争,而顶尖运动员,是鼓动热血的时代英雄。